6月1日起,南京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额每月涨600元,公积金逐月还贷后剩余部分可还商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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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快报讯(记者李娜)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,贷款额度也提高,逐月还贷后剩余部分可还商贷……5月25日,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“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”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涉及到多项惠民政策,支持新市民、青年人、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。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自6月1日起,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每人每月增加600元。同时,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,首套房人均面积只要不超40平方米即可;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租房提取额度均上浮20%。政策自6月1日起施行。

租房缴存职工每月提取的额度提升了。通知规定,对于无房单身职工,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。对于无房已婚职工,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。一个自然年度内,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按年计算的最高限额,单身职工21600元/年,夫妻双方43200元/年,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,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。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,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,定时办理提取手续,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。
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使用公积金、商贷混合贷款的市民,以往公积金在逐月提取归还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本息份额后,即便归还后每月还有剩余,也无法用于还商贷。根据此次通知,自6月1日起,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采取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,可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,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,用当月剩余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。提取最高金额为贷款月还款金额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较小值。

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条件也进一步放宽。通知明确,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,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: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。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。军改文职人员参照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、额度办理。

新政同时加大了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。对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,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,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%,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/人、120万元/户。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,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%。通知明确,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、租房提取支持政策,与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。

本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6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。此前已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。